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下发天津市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9年版)和相关技术管理规范的通知》(津卫医政〔2019〕131号)文件内容要求,经过进一步评估后,对我院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公示如下:
1.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2.人工肝支持系统治疗技术
3.血液透析技术
4.口腔种植诊疗技术
5.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
6.人工关节置换技术
7.放射性粒子植入诊疗技术
8.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
9.肿瘤消融治疗技术
10.心室辅助技术
以上为我院最新备案的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原《静海区医院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目录(2016年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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