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基础改造升级项目调研邀请公告
为了夯实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四级标准,为互联互通平台建设做准备,需要对医院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现就天津市静海区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基础改造升级项目进行院内调研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医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基础改造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wxb20250002
三、项目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14号)
四、项目内容
1、建设要求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需按照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执行,新建业务应用系统需与院内利旧业务系统对接,保证业务场景融合、业务信息互通;保证原有业务数据的无缝衔接;需要配合医院完成电子病历四级评审工作。
2、建设内容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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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名称 |
性质 |
1 |
临床及管理系统 |
一体化门诊病历 |
升级 |
2 |
一体化住院病历 |
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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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体化护士病历 |
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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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
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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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病案管理系统 |
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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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子病历质控系统 |
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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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病案首页质控系统 |
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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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随访管理系统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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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临床辅助决策支持信息系统(CDSS)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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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电子病历四级评审服务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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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医技系统 |
一体化医技管理系统 |
升级 |
12 |
治疗管理系统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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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检验系统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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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体检系统 |
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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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软件承载硬件平台 |
超融合一体机 |
扩增 |
16 |
配套交换机 |
扩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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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灾备平台 |
灾备一体机 |
新建 |
3、硬件设备配置要求清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所需提交文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项目采购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书(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个月内公司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企业规模证明材料,属于小微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的类别,加盖公章。
4、提供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6、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技术人员资质证书、类似项目成功案例和其它复印件等,加盖公章。
8、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相关承诺(或提供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型号、详细参数、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项目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报价单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0、提供服务承诺书,包含质量保证,应急响应时间等具体承诺内容。
11、本项目不得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六、其他说明:
1、我院将针对报名机构召开需求调研介绍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需求调研活动仅作为我院参考,我院有权使用所征集技术指标中的相关内容。
3、参与本次需求调研活动的机构,我院不做任何承诺。因参与需求调研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我院不支付任何相关费用。
4、本次需求调研的后续工作及结果,我院不做任何解释。
5、本次需求调研活动的解释权归院方。
6、所有报名机构均默认同意以上所有条款。
七、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4日至2025年06月20日17:00
2、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0日17:00
3、报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医院C区13楼微机网络信息中心
4、联系人:于皓
5、联系电话:022-68924340